一、出臺背景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16〕63號)提出“全面建立覆蓋各級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及國有企業的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工作目標?!逗鲜∪嗣裾k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省屬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損失責任追究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10號)要求“各市州國資委可根據本地具體情況,制定履行本級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同時,市政府主要領導就出臺《辦法》作出了明確的批示,要求結合永州市實際出臺《辦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委牽頭積極開展調研論證,組織起草《辦法》。
二、主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見》(國辦發〔2015〕7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16〕63號)、《湖南省國資委關于進一步推進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的通知》(湘國資〔2020〕159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省屬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損失責任追究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10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
三、起草過程
市國資委明確由監督與考核科負責起草《辦法》。監督與考核科根據日常業務工作和調研情況,理性分析監管企業經營投資的現狀,梳理當前經營投資管理存在的問題,合理借鑒國務院國資委和外地國有企業有關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的相關規定,形成初稿。并向市直相關部門和監管企業征求意見,采納合理建議。經多番討論,不斷修改完善,形成審議稿報政府常務會、市委常委會審議。
四、主要內容
第一章是總則。說明了起草依據;明確了本辦法的適應范圍為市屬國有企業及其獨資、控股或具有實際控制力的各級子企業經營管理有關人員、股權代表;明確了依法合規、違規必究,客觀公正、責罰適當,分級組織、分類處理,懲防結合、糾建并舉的工作原則。
第二章是責任追究范圍。在企業管控、購銷管理、工程承包建設、產權股權及資產轉讓、固定資產投資、投資并購、改組改制、資金管理、風險管理等方面違反規定,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應責任。
第三章是資產損失認定和責任認定。資產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按照金額大小和影響程度劃分為一般資產損失(單筆資產損失金額在100萬元以下)、較大資產損失(單筆資產損失金額在100萬元(含)以上1000萬元以下)、重大資產損失(單筆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含))。損失金額雖未達上述標準,但損失后果嚴重,影響企業持續經營的,認定為重大資產損失。其金額及影響,可根據司法、行政機關等依法出具的書面文件,具有相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專業技術鑒定機構出具的專業報告,企業內部證明材料等,綜合研判認定。
責任認定。經營投資責任根據工作職責劃分為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
第四章是追責方式與追責處罰。追責處理方式包括組織處理、扣減薪酬、禁入限制、紀律處分、移送國家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等,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追責處罰。企業違規經營投資發生資產損失,經過查證核實和責任認定后,除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或依法移送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理外,應當根據損失程度及影響對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處理。
第五章是組織實施。責任追究工作一般遵循受理、初步核實、分類處置、核查、處理和整改等程序。企業負責本企業一般、較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工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組織開展企業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工作,或認為有必要直接組織開展的責任追究工作,指導和監督企業開展違規經營投資損失責任追究工作。
第六章是終身追責與免責。明確了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任職期間在重大決策過程或執行中存在終身追責情形,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者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應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終身責任。以及予以容錯和免責的情形。
第七章是附則。各區縣(市)可參照執行。